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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威海,公交上老人猥亵女孩已被抓,该如何惩治坏老人犯罪呢?
山东威海,公交上老人猥亵女孩已被抓,该如何惩治坏老人犯罪呢?
如果不对此人予以严惩,那是对法律的不尊重,更是对女孩的不公平。
一大把年纪,竟然在公交车,对一名小女孩公开猥亵,时间长达一分钟。要不是乘客对小女孩实施保护,其行为还会更恶劣。而小女孩显然被老人的行为吓到了,一动不敢动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必须对老人实施严厉惩罚。
我的观点是,从他的行为来说,应当拘留,不然,难以服众。但是,年龄这么大,是否适合拘留,公安部门会儿认真考虑。
除了拘留等治安处罚措施外,建议将其列入信用缺失人员名单,取消其老年公交卡、老年游园卡等所有老年人可以享受的福利,至少三年之内不能享受。同时,可以追加不能乘坐飞机、高铁等高档交通工具。对这样的坏老人,就是要让其像过街老鼠,除人人喊打局面。
老人犯罪和非老人犯罪有什么不同吗?
只要是犯罪,都应以法律为准绳,以事实为依据,据实依法处罚!
尤其是老人猥亵未成年女孩,罪加一等!
在公交车上,老人猥亵未成年女孩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更需要严惩不贷!绝不姑息!
不然,如何震慑屡屡对未成年女孩进行的犯罪,又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!
老人为老不尊在先,知法犯法在先,又大庭广众,众目睽睽之下!
试想想,如果老人猥亵的是我们的亲人和孩子,谁又能说,因为人老从轻判决呢?
有的人说,道德会谴责他,可是在道德和法律之间,只要违反法律,就应该以法律为底线!而不是仅仅靠道德!
若不为人知,是不是就得过且过了?
如果不严惩,怕是会有更多的“老人”违法,更多的孩子被侵害!
老头在公共汽车上公然摸女孩大腿,被刑事拘留,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案件回顾:2021年9月27日8时许,姜某某在乘坐公交车时,猥亵同乘女孩,被其他乘客发现并报警。姜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检察官说法: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本案中,姜某某利用女孩的羞耻心,认为女孩在公交车上,不敢言声,公然对其猥亵,从视频中看出摸其大腿部位,构成强制猥亵罪。因为在公交车上实施犯罪,公交车属于公共场所,姜某某的刑期可能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提醒广大女孩,遇到这种事情,一定要发声制止,不是一味忍耐,这样只会让犯罪分子更加猖獗!
我来回答。从网上暴光的有关老年人犯罪报道看,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谴责。但是,小编认为,看待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,从老年人本身来说,为什么老年人如此?从社会角度、从老年人自身来说,主要是心理问题。是否是老年人孤独、缺少关爱造成的。
因此,从老年人的子女来说,应该多多关爱老年人,多多陪伴他们;从社会来说,老年人诸多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,并采取适合的应对措施,以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。
这个事件警方反应还是非常快,现在得到最新消息,是警方已经刑事拘留了这位涉嫌猥亵的老人。刑事拘留可不同于治安拘留,这两方面是有本质区别的。这就意味着未来将追究这位为老不尊的老人法律责任,有可能判处其有期徒刑。但是是否会判处其实刑还是缓刑,就要等法院的判决了。
但是在过去的司法案例中,我们对于老年人其实是有着一定的优待措施的。因为一般老年人年老多病,可能还有着很多基础性的疾病,那么收在监狱中服刑,有可能会造成生命危险。所以针对这种犯罪老人一般要么判处缓刑,要么就减轻处罚。但是这恰恰给予这种老人以犯罪的可乘之机。他们觉得即使被抓住了也无所谓,最后还会放出来。那么犯罪方面反而更加肆无忌惮,毫无廉耻可言。
在山东威海的一个公交车上,一位背书包的小女孩与一位老年男人比邻而坐,老年人大约岁数应该在六十五岁以上。这可是在白天公众场合,光天化日之下。这个老男人用右手不断去触摸小女孩的下身,小女孩被吓得一动都不敢动,这个动作前后持续了有一分多钟。旁边乘客先录下视频,然后开始高声斥责老年人的无耻行为。后续其他发掘真相的乘客也参与了进来,同时还有其他人,赶快将小女孩拉走,以免其遭受更多的非法侵害。、
看了这一段视频,真的是让观众愤慨到无法自已。说句不好听的话,真的是1983年开始的严打。漏掉了这个人了。路上这个是坏人变老了,这种犯罪的行为估计都不是第1次做,特别的无耻,而且还不知悔改。这个视频也是铁证如山,猥亵旁边座位的小女孩。他的犯罪行为真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,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。那么在公共场合当众猥亵,可以判的刑罚更重。
我们国家尊老爱幼,确实公安机关在针对老年人犯罪时,有时候会宽容一些。这种好意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助长了那些坏蛋老人的嚣张气焰。那么针对这些老年男人,应该如何有效处罚呢?
1.虽然老年犯罪分子收监,对于监狱管理是个很大问题。但是可以在其判刑之后,可以学习国外的一些方法,例如要求其脚踝必须佩戴强制的电子追踪器,必须画出一定的活动范围,不准其超出范围活动。包括不允许其去公共场所或者乘坐交通工具。他们又不需要工作,完全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。如果违反规定之后,可以扣除其养老金或者进行更严厉的行政约束。
2.针对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的性犯罪,对于犯罪分子不应该再有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。就如同之前韩国对待性犯罪分子一样,在其活动的社区和城市之内,将其的特征和生活必要信息公诸于世。让那些有孩子的家长可以预先做好防范。这并不是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而是有效保护民众的正常行动。
3.法律不再对这种涉及侵害未成年犯罪的行为做任何的宽容。该拘留拘留,该逮捕逮捕,该监视居住必须监视居住。同时要为其指定监护人,如果其继续做出非法行为,针对其监护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。指定其子女或者社区作为监护人
既然这个老人不要脸了,那么我们就不应该给他任何的脸面。给有的处罚一定要有,社会针对老年人的扶助措施或者优待措施,并不是让那些坏老人可以逃脱法律制裁。坏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可以肆意妄为,做那些大庭广众之下无耻的犯罪事情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康复科普活动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康复科普活动方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